正文 • 番外二:逢画之
最后更新: 2023年11月4日 上午8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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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晚的校园特别宁静,空气是干净清新的,他最喜爱这个时候,让人不由得心旷神怡。夜晚的风在吹,带着秋季的寒意,不顾外衣的阻拦,吹进人的身上每一处角落,直至心底。他仰望着在悬梁上挂着,随着风摇摇晃晃的东西,笑了。
他曲起右手手掌,形成一个圆,靠近自己的右眼,从圆圈中看出去,只见悬挂的小孩身后是自己刚画上的画作。画作是一处美丽的仙境,天蓝水清,连树木都闪耀着自己的色彩,小孩旁有几只小动物,松树,兔子,还有蝴蝶……而小孩就仿佛置身于这绝妙的美景中,他在沉睡,他在迷醉。
小孩的名字叫做什么,他已经忘了。
他只知道,小孩总是骂他,骂他变态,骂他是神经病,甚至还联合其他朋友打他。
所以他一怒之下,打晕了他,把他带来这里。
这里是他一个人的秘密基地,不会有人知晓。
他会在秘密基地画出一幅又一幅无与伦比的画作,画里都是优美的仙境,那里有精灵和人类。但,这还不够美丽,所以他总爱为他们画满鲜血,地上,天上,树上,精灵和人类的身下都是血液,无尽的血。直到画作被鲜血完全覆盖,才是最最美丽的。
眼前是他完成的,最自豪的画作了。
但,正如他以往的经验,还是不够美丽的。
所以他转身拿起准备好的一桶鲜红颜料,毫不犹疑地往小孩一泼,颜料一瞬间布满整个小孩的身体,从头到脚。
仿佛红色的血。
血流到地上,染红了陈旧的地板。
“滴答,滴答……”血从小孩的身上滴落,一点一滴落到地上,形成最动听的交响曲。
这样,才完美啊。
“啊——”一声嘶力竭的尖叫划破宁静的夜,他不耐烦地搔搔耳后,看向门外,那里跌坐着一个女人。
“啊——”接着,是很多人的尖叫。
好吵啊。
是在为他的画作惊艳吗?
一个身穿着刑警制服的大叔冲了进来,把小孩抱起,脱离了悬挂着他的绳子,破坏了他的画作。
另一个大叔则把还在看热闹的他摁在原地,宽大的手掌压着他的脑袋,让他的脸紧紧贴在地板上。
好凉。
“你这个神经病!”大叔骂他。
神经病?他吗?
他明明只是作画而已,大家不都很惊艳吗?为什么要骂他?
——
他很快被带到了派出所,大人们把因为受伤而昏迷不醒的小孩送往医院后,发现小孩只是昏倒而不是死亡,松了很大一口气。
但每个人看他的眼神都很怪异,有怨恨,有好奇,也有憎恶。
然后,他看见父母亲从远处快速接近,在众人面前给了他很大一个耳光。
耳光特别响亮,他的耳朵一瞬间再也无法听见声音,连父母亲的谩骂声都听不清,只知道他们十分愤怒,面目狰狞地指着他的鼻子骂。
他的内心毫无波澜,反正都已经习惯了。
父母亲从来很爱生气。
“说!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!”等了一会儿,耳朵终于能听清,他才听到母亲歇斯底里的声音。“你说啊!你这个疯子!”
“这有什么不对吗?我只是在画画而已。”这一些都只是艺术。
他平静地回答,眼底毫无波澜,就像在陈述着一个再正常不过的陈述。
“你……”父亲和母亲的神情里一瞬间充满了恐惧。
他,怎么了吗?
——
后来他被送进了一座医院。
他住在单人间里,四面都是灰白的墙壁,角落有一个马桶。偶尔会有护士姐姐给他送饭送水,还会有医生来陪他聊天。
渐渐的,他发现这座医院的其他病人们都很怪异,疯疯癫癫的,嘴里一直在喊,无尽的喊叫,仿佛这样自己就能够得到救赎。
“我没有发疯,我不是神经病,这世上真的有另外一个我!她要来杀我了!你们快放我出去,放我出去对付她!不是她死就是我死!”这是住在他对面的姐姐最爱说的话。
“哈哈哈!你们奈何不了我!等我拥有神力之后,就把你们全部杀光!去死吧!”这是住在他隔壁的大叔说的。
“求求你们,求求你们,让我出去见我女儿,求求你们,她一个人很寂寞……”他已经分不清这把声音是从哪个方向传来。
“他还爱我吗……他还爱我的对不对……”
“啊——”
他每日每夜听着这些声音,闭上眼睛倾听,升起了无聊的想法。
尖叫声,撞击声,谩骂声,叫喊声,哭泣声……一直环绕在他的世界里,黑暗淹没他的眼睛,吵杂充满了他的耳朵。
这座医院是最恐怖的牢笼。
恐惧和恶意会侵蚀人的身体和灵魂,让人在这里一起沉沦。
——
已经忘了在这里关了多久,他只记得一个夜晚,外面下着倾盆大雨,风呼呼的吹,雨点洒落在屋顶,发出很大的声响。
一个女子拖着椅子,手中拽着一根麻绳,从远处缓缓走来,站定在他病房外的走廊。
他看着女子用粗壮的麻绳,甩上走廊上的悬梁,然后她踩上椅子,向着光为自己的唇瓣画上血红色的口红,在黑暗里特别刺目。
女子在哭泣,低低的哭泣声响彻他的耳畔。
他看见女子的两只手腕都是伤痕,有新的旧的,布满整个手腕。
他似乎已经知道,那些伤痕是什么。
女子用麻绳套上自己的脖子,踢掉椅子,让身体失重坠落,麻绳和地心引力相互拉扯着女子的身体,很快,她的呼吸滞在喉咙。
“我、终于可以解脱了……我爱你……”
这是她的最后一句话。
然后,再也没有了。
他在那一瞬间意识到了,女子的死亡。
一个东西从女子因为无力而松开的手掌落下,滚在他的病房铁门前。
那是一支口红。
口红外壳上就刻印着品牌的名字。
FUMOX。
——
“你最近还想画画吗?”
“不想了。”
“知道你为什么会被送进这里吗?”
“知道,因为我精神出现了问题。”
那么,现在呢?你有什么想要告诉我的?”
“我知道错了,当初不应该把那个小孩打晕,不应该作那些恐怖的画,我错了,对不起。”
“好。”
只要乖乖回答医生的问题,让医生听到想要听到的答案,就能从这座牢笼解放了,不是吗?
所以在这座牢笼禁闭了五年后,他出院了,是父亲来接的他。
尽管已经从医生那里得知他已经痊愈,但父亲看他的眼里还是充满了警惕,莫不是在车里,恐怕有多远躲他多远。很快,他回到那所陌生的家里,这里似乎什么都变了,就连房间都已经没有了他的位置。
看来,他们从来都不希望他回来。
在他之后,父母亲还有了一个新的孩子,是个男孩儿,看上去已经有四、五岁,他有了一个弟弟。
弟弟爱笑,总爱朝他扬起灿烂的笑容,小小的牙齿完全暴露出来。
如果不是生在这个家里,他可能会很喜欢这个小孩吧。
只可惜,他偏偏生在逢家,偏偏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,叫做逢若耀。
毕竟,他恨透了父母亲带着惊恐失措的眼神,抱走了朝他笑得灿烂的逢若耀。
他恨透了,所有的一切。
——
所以在某一天夜晚,他趁着他们都睡下后,进入了主卧室。
父母亲睡得很沉,他甚至还能听见父亲的呼噜声,刺耳也难听。
手中的刀柄有些冰冷,阵阵寒意从手心窜入,刺激着他的心跳,让他既兴奋又期待。
第一个,是母亲。
她不顾怀胎十月的感情,亲手把他送进了那座可怕的医院里,连一滴眼泪都不曾为他留下。
他好恨,所以,他紧紧捂住她那张能发出声音的嘴,量好位置,将刀慢慢没入她的胸膛,那个躺着心脏的位置。
她挣扎,瞪大眼睛看他,眼泪蓄在她的眼眶里,饱满各种神情的眼眸里映出他的笑意。
那是什么样的情绪呢?
或许是不可置信,或许是震惊,也或许是对死亡的恐惧。
很快的,她挣扎的动作停住,永远的停住。
接着,就是父亲。
这个总是带着憎恶眼神看他的男人。
他也死了。
两人的血从身体的伤口漫出,融合在一起,浸满了整个雪白色的床褥和棉被。
美,真美。
不对,还差一点。
他从兜里抽出那个自杀的女人遗落的口红,小心翼翼的,为他们涂上,终于让他们苍白的脸色显得红润一些。
于是,就剩一个人。
逢若耀。
——
进入逢若耀的房间,他也睡得很沉,小小的身体抱膝屈起,把自己卷成一个小圆,他那张可爱阳光的脸埋在了膝盖里。
“若耀啊……”这是他第一次呼唤他的名字。
逢若耀听见呼唤,缓缓转醒了,揉着水汪汪的大眼睛,好不容易睁开的眼睛看见他,亮了起来。“哥哥……”
“嗯。”伸出手揉揉逢若耀凌乱的头发,他低声回应着,不自觉把手中的刀藏在身后,不让他看见。
“你睡不着吗?我可以陪你聊天哦!”逢若耀努力把自己的睡意散去,拍了拍自己的脸,把困意都赶走。“今晚你就在这儿睡,要是爸妈骂你,我就骂他们!”虽然哥哥不爱笑,只会板着脸自己坐在角落,但他还是喜欢这个仅仅只是见过几面的哥哥。
逢若耀不理解为什么爸爸妈妈不喜欢哥哥,明明哥哥的样子长得很是讨人喜欢。
“你想睡的话就睡吧。”逢画之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笑了,是不是露出了这么多年来没有露出的温暖微笑,这个表情对他来说是陌生的,他有多久,没有这么笑过了呢?
“我不睡!我要陪哥哥聊天!”逢若耀这下更加精神,干脆坐起来说话。
逢画之伸手把他重新摁床上,替他盖好棉被。“逢若耀,请你一定要恨我,在天堂里诅咒我,诅咒我下地狱,诅咒我不得好死,好吗?”
“为、为什么……”逢若耀忽然意识到一种恐惧,那股恐惧就来自哥哥的杀意。“要恨你?”
逢画之很快抽出刀插入他短小的身躯里,正正就是心脏的位置。
逢若耀毕竟还是小孩儿,稍微挣扎了一会儿就已经失去了力气,原来因为害怕瞪大的眼也逐渐迷糊。“哥哥……你杀了我们吗……?”他颤抖虚弱的声线缓缓问到,眼神已经溃散,却还是直直看着逢画之。“爸爸妈妈也是?”
“是,所以,你一定要恨我。你去天堂,而我,下地狱。”他听着逢若耀渐渐失去的呼吸,僵硬的脸凑近他的脸。
“不,我不恨你……”逢若耀却笑了,还是那抹没有丝毫杂质的笑,正如当初他第一次遇见的逢若耀,灿烂得让人移不开眼睛。“是我们欠你的,我不会恨你,也不会诅咒你,我们,一起去天堂……”
于是,他的声音止住,呼吸也扼杀在世界上。
逢画之惦惦看着血液化开,却不觉得快乐了。
是因为,逢若耀说不恨他吗?
明明已经知道他亲手杀死自己全家,还不恨他吗?
“呵……”他不禁冷笑起来,低沉的笑声在夜里显得突兀。
他恨的人们啊,知不知道,逢家生了一个恶魔,也生了一个天使?
只是,那个天使已经永远死去。
——
他不知道自己在逢若耀床边坐了多少个昼夜,精神一直有些恍惚,心情有了前所未有的躁动,他努力想克制,但无法,只有逢若耀的尸体陪伴在他身边,才阻止得了他此刻想冲出去把人都杀光的冲动。
直到有人闯进来,把他一把推开。
刑警从后用手铐把他的双手锁上,他都没有丝毫的挣扎。
“是我杀的。”他说。
这世上三个他最亲近的人,都是他杀的。
闭上眼,他就能看见逢若耀死前的笑容。
他忽然,后悔了。
他应该让逢若耀独自活在世界上陪伴他,然后逢若耀一定会因为寂寞孤单和仇恨,一直恨着他,诅咒他,或者,亲手杀了他。
可逢若耀已经死了。
他看着被抬走的那具僵硬的小尸体,心脏传来顿顿的疼,从没有过的疼痛绵绵不断涌入他的胸腔里,疼得他几乎炸裂。
于是,那个满手血腥的逢画之就这么被藏了起来,那之后的他,不再想要杀戮,不再恨,不再埋怨这个世界。
——
因为他说的一句话,他被判入狱十年,他就这样从一座牢笼,逃脱到另一座牢笼。
这里比当初那个地方更加灰暗,日日夜夜只有天窗透出光明,同个监舍的人脾气都很暴躁,动不动就扭打在一起,偶尔会骂他几句,他总是不理不会,不吵也不闹,静静坐在床在等待天黑,再等待天明。
后来他和管理人申请了画纸和笔,每天一空闲下来,就埋头躲在自己的床上画画,画人体,画风景,他已经鲜少想画出满是鲜血的画像。
他心中的烦躁和杀戮,似乎随着逢若耀的死去,而平静下来。
渐渐的,他的画作得到了许多人的赏识,纷纷都说他画得漂亮,还有几个人和他讨了几张画,想出狱的时候送给他们的家人。
他想把逢若耀的模样刻画在画纸上,却始终无法画出逢若耀的神情,画不出他的眉眼,他的笑。
——
监舍里的人来来往往,走了几个,又换了几个新的。
又过了无数个日夜和四季时,一个新的囚犯入住了他们的监舍。
从谈话中,能晓得他的名字,叫做吴祟。
吴祟的床位就在他隔壁,是个大大咧咧的人,和监舍的人都很熟络,连隔壁监舍和他的感情都很好,吃饭的时候叫上他,打球玩闹的时候也会和他一块儿。
“为什么进来?”这是每个囚犯最爱问新朋友的问题,而他也不例外。
在一天半夜,他因为睡不着而坐起身,正好也看见吴祟坐在床上,拿着一张照片发呆。见他也醒了,就抓着他聊天,彼此告诉名字,说说八卦。
在某个话题结束以后,他提出了这个问题。
“啊,强奸未遂,判了两年,很快就可以出去了。”吴祟说。
借着天窗外的强烈白光,他隐约能看见吴祟的神色,不明的情绪藏在他的眼眸里,那几分情绪带着失落和哀伤。
“你不像。”不像是个会强奸的变态。
不知怎么的,他忽然就有这个想法。
吴祟的模样长得不差,甚至能称得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,从骨子里散发的高傲和气质,也充分证明了他在入狱前是个不愁吃穿的人才对。一个有钱的帅哥,何必去强奸人,还未遂?
“为什么你会这么觉得?”吴祟反而笑了,挑眉看着他,忽然有了兴致。
“没有原因。”就好像,他是个爱杀人的神经病,没有原因。
“呵……你猜对了,我才不是那样的人。”吴祟把照片重新收进口袋。“我是被诬蔑陷害的,而亲手送我入狱的人,就是我最爱的女人。”
“你信么?”顿了一下,吴祟问。
“我信。”怎么会不信?这世上伤他最深的人,就是他最爱的亲人。
幸运的是,他已经亲手把他们都杀了。
“你呢?你怎么进来的?”吴祟似乎很满意他的答案,心情都愉快起来,笑笑的看他。
“杀人,我亲手杀了我全家。”他很老实的说。
“为什么?”吴祟眉头跳动了一下,但很快就恢复冷静,眼神里全是玩味儿。
“因为他们抛弃了我,所以我恨他们啊。”他从来都没有和别人吐露过原因,这一次想告诉吴祟,大概是觉得他能理解吧。
“嗯,等我出狱之后,我也会向她报仇……只是,不会只是杀她那么简单,得折磨折磨她才行。”吴祟露出从未有过的狠戾,嘴角勾起了冷笑。“既然在世人眼里,我都是个变态强奸犯了,那么,我就变态给他们看,呵。”
谁都不知道,这两个困在牢笼里的少年,在这一个夜晚,做了一辈子的好兄弟。
病态与病态,在俩人的互相扶持中成长,成了世人都害怕的变态。
——
逢画之刑满十年,而吴祟也同样在两年后的夏天出狱,俩人的出狱时间被定为同一日。他们仿佛在冥冥之中被牵引在了一起,从今往后,他们都不再是一个人。
至少,他们有彼此。
吴祟利用入狱前想方设法藏起来的财产,在上海的某个昂贵的地段买了一所房子,邀请他一块儿住,他本想拒绝,但在吴祟的坚持下,他还是答应了,毕竟他确实已经无家可归。
吴祟的报复计划,他一直参与其中,甚至应了吴祟的要求,把这一副副病态的画面,以画画的方式记录下来,供日后欣赏。
或许吴祟是所有人眼中的变态,可在他眼中,却是他生命中最至关重要的兄弟,他们肩并着肩,走在这一条被人称作为"变态"的道路上,毫无犹豫。
他们不过都是为了复仇而已。
以德报怨,只是童话里的故事。
以怨报怨,才是他们这些人的报复方式,以最极端的手法。
——
就这样在别人看不见的角落,他们犯罪,他们报复,他们活着。
吴祟花着入狱前赚来的钱,不用为生计发愁,反而为自己空出了许多时间,一次一次在人海茫茫中寻找下一个目标。
而他,则靠着与生俱来的好画功,学习了一些化妆的技巧,在吴祟的帮助下,成为一名化妆师,漫无目的地挣钱养活自己,不再依靠任何人。
过去的两年里,他受过许多白眼,顶着客人的谩骂,听过无数的嘲笑,他的内心都毫无波澜,这世上的所有万物对于他而言,都无关紧要。
是的,无关紧要。
他不再像以往一样,怨恨这个世界。
他的病似乎好了,随着逢若耀的死。
他甚至还认识了一个女生,她叫做程向昀。
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眼神就是会不由自主的随着她的身影移动,看见她时会高兴,看不见她时会失落,会想多靠近她一些,再多一些。
他居然也有了喜怒哀乐。
以前所没有的情绪,像是随着那个叫做程向昀的女子出现在他生命里一般,在他的枯燥生活里闪亮登场。
他居然觉得自己活得像个普通人了?
一个没有精神病的普通人,一个曾经不是杀人犯的普通人。
——
直到他重新看见了FUMOX。
那个在他面前自杀的女人,生前用过的口红。
那支口红就被一个叫做凌伯琳的女人拽在了手里。
她双目无神的涂着口红,眼底里一片苍凉,就宛若当初在他面前自杀的女人。
她想死,和那个女人一样。
他的脑子顿时一阵恍惚,那几乎已经被遗忘的记忆,像流水一样强硬的灌入他的脑海里,那死去的女人模样渐渐清晰起来。那死去父母的脸渐渐清晰起来,逢若耀身上的血也渐渐清晰起来。
所有的画面都随着鲜明着,疯狂的搅乱他的意识。
他痛苦的跌坐在地上,脑袋在顿顿的发疼。
好疼,像是被万个人用铁制的锤子疯狂敲打,几乎快把他的脑壳敲碎。
"你怎么了?"似乎被他的动静吓着,凌伯琳从无神中反应过来,凑近他询问。
他分明在她的眼里看见红着眼眶,发狂得浑身颤抖的自己。
想杀了她。
让她如愿以偿死去,就像那个绝望,了无生意的女人一样。
杀了她吧,既然她不想活,他能够助她一把。
他听见自己的另一把声音这么说着。
"你没事儿吧?"凌伯琳担忧的模样映在他的眼里。
他努力压抑住另一把声音,想把自己涌出的杀意抑制住。
于是他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在意识混乱时,推开眼前的人,冲出了化妆间,在所有人惊恐错愕的眼神下,一路跑出了这个地方。
那一天,他才知道,他的病,原来从来都不曾痊愈。
想当一个普通人,想简单的活着,想靠近自己在意的人,原来这么难。
因为,他的身体里,存在着两个逢画之。
只是另一个逢画之在逢若耀的死后,因为愧疚和懊悔,被迫藏了起来。
现在却因为一枚记忆里的口红,苏醒了。
那个爱杀人的疯子,他醒了。
——
那之后,他经常感觉自己会陷入一片黑暗,没有意识,没有想法,身体还在移动,却不再按照他的想法动作了。
他知道,另一个逢画之已经彻底苏醒,而且是以越来越频繁的方式。
每当他清醒过来,眼前的景色已经出乎他的意料,完全脱出他原想的轨道,走向偏移的方向。
譬如,他用氰化钾混合口红的材料,根据FUMOX该有的成分,制作了一支支护唇膏,误导警方以为毒就藏在口红里,却又查不出来任何氰化钾的成分。
譬如,他明明知道了另一个自己的杀人计划,却无能为力。
譬如,他杀了凌伯琳。
那一天他像往常一样昏睡过去,醒过来时,手里已经拽着\"他\"制作的护唇膏,而凌伯琳则被画上了镜子里的妆容,从镜子的倒映朝自己笑着。
"画之,我今天很高兴。"她说。
"谢谢你,放心,我不会连累你。"
然后,她走出了化妆间,孤傲落寞的背影有些踉跄,似乎是在隐忍着强烈的痛苦。
他终于意识到"他"干了什么。
他奋力追出去,凌伯琳已经按照流程进入了魔术箱。
他从幕布后看见台下的程向昀,心脏在强烈的疼痛着。
她会难过吗?会恨他吗?就像世人一样觉得他是神经病,放弃他吗?
为什么他会这么心痛?
——
凌伯琳割腕了,按照她所说的,不会连累他,把他这个杀人犯以自杀的假象掩盖住,隐瞒了全世界,包括程向昀。
他跌跌撞撞的回到化妆间,桌上留下了一封信和一个U盘。
他知道,这是凌伯琳留给她的东西。
所以他在看见程向昀跌坐在地上,她面前放声大哭时,他心疼得不能自己。
他后悔了。
他这个神经病,果然应该永远待在地狱。
他为什么会活着?
他为什么要活着?
——
后来连吴祟也发现了另一个"他",想方设法找了很多精神科医生,想来治愈他,却无果。
"他"操控身体的次数越来越多,他沉睡的时间也越来越长。经常醒过来时,总能看见程向昀就在不远处。
他渐渐意识到,原来是“他“在跟踪她,却不曾伤害她,只是远远地跟着。或许就和他一样,只想见见她,甚至,想保护她?
他不知道。
他只知道,他们就是一体的,"他"能感受到他毫无波澜的心因为这个女孩儿多了一道波痕,他亦能感受到"他"对世间万物的烦躁,却唯独想保护她的心。
吴祟说他这是喜欢上了人家。
喜欢……是什么?
他不懂。
以至于他和"他"唯一的共鸣,就是跟踪她,保护她,躲在她看不见的地方,守护她的周全。
那天也是在跟踪她的途中,他目睹一个妇女和老人在用鸡蛋砸她,骂她,欺负她。他毫不犹豫的冲出角落,替她挡去了攻击。
他放在心尖上保护的女孩儿,怎么舍得被人这么欺负?
邀请她回到家中,是一时好意。
可他没料到自己单独面对她时,会如此不知所措,找了半天毛巾和衣服都愣是找不出来,只好笨拙的出门去买。
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衣服,所以他找了很久,才找着一套和她那天身上一模一样的衣服。
等回到家中,一切都太晚了。
他怎么……会忘了锁门呢?
或许就像吴祟曾经说过的,一个人遇上了喜欢的人,都会变得愚蠢不堪。
如果知道她是特意来调查吴祟的连环强奸案,他绝对不会让她进到家里。
是他害了吴祟。
他还真是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。
那一刻,他在她眼里看见了惊慌,害怕,说不尽的恐惧,还有满脸的不可置信。
看吧,她还是会像其他人一样,觉得他是一个神经病,会唾弃他是变态,会毫不犹豫地逃离他的身边。
他同时追了出去,因为她的东西遗留在了这里。
再次找到她时,她眼底里的惊恐还未散去,他只觉得心底也随着她的眼神变得一片苍凉。
她可知道?他即便伤害全世界,都不舍伤害这么一个她。
——
她会去警局告发他,是他预料之中的事,他只是冷静的等待着警方的到来,把他带走。
他只希望吴祟能逃脱嫌疑,这个牢他一个人坐就好,反正他已经习惯。
可他这才发现,原来心里有了一个牵挂以后,坐牢是这么痛苦的事,之前的他怎么都不曾知道,监狱里的每一天都这么难熬?一心只想逃脱这座牢笼,像往常一样,跟在那个女孩身后。
但吴祟却傻乎乎的跑来认罪,连陪他坐牢的机会,都不留给他,一个人承担了一切。他也是在那时才知道,吴祟早已铺垫好一切,如果事窗东发,所有的证据都只引向他一个人,把他完完全全置身事外。
“画之,别让‘他’控制你。”隔着玻璃与他对视的吴祟这么说着。
他无奈的扯起一抹笑,藏在底下的手在微微颤抖,他真的努力尝试过了啊,想像吴祟希望的一般,不让“他”控制身体,但他从来都是无能为力。
或许逢画之,从生来就该是一个杀人的恶魔。
无论他怎么拚命挣扎,都无济于事。
——
程向昀陷入火场的那一天,他一开始是陷入沉睡的,直到他感受自己的小腿正被火炙热的烧着,因为剧烈疼痛的关系,导致“他”的意识有些恍惚,他猛地听见一把不属于自己的声音,在唤着程向昀的名字,所以他一下惊醒了。
清晰的痛楚灌入他的意识,他终于能理解“他”一直承受的痛。
重夺身体后的他第一时间认清楚了现下的状况,身上扛着的是董沾,而他小腿会被灼伤,似乎是为替地上这个被“他”拽住的男人挡住一支燃烧的柱子。地上的男人他不认识,但既然“他”执意要把他们救出,就一定有必然的原因。
于是他忍住疼痛,终于把他们带离火场。
他从没料到,“他”居然还会救人。
一个疯狂杀人的变态,居然也有了想拼尽全力救人的想法。
因为疼痛而陷入昏迷之前,他轻轻勾起了一抹笑。
另一个逢画之啊,是善良还是邪恶?
他果然还是搞不懂。
——
他和在火场里受伤的几个人被送入了同一家医院。
他朦胧之间看见了厉沐尘的脸,他焦急的到处奔波着,为这场意外忙碌,时而在他身边照顾他,时而照顾与他用一间病房的另外两位,时而不在病房,许是照顾程向昀去了。
这个男人是程向昀喜欢的人,他知道。
对感情的事愚蠢如他,都能看出来程向昀看向厉沐尘的眼神是如此的不同。
她在厉沐尘的身边,会很幸福,至少比呆在他这个神经病兼杀人狂身边幸福很多很多。
他从来都没有资格呆在她身边。
连出现在她面前都不行,他不想再一次吓着她。
所以他趁着厉沐尘不在病房,强迫自己完全清醒过来,忍住小腿传来的阵阵痛楚,离开了这座医院,躲在无人的角落任由伤口溃烂。
——
“他”最近除了在跟踪程向昀,似乎还在跟踪另一个女人。那个女人的模样他从未见过,所以无法知晓“他”跟踪她的目的,但他心中隐隐有着不祥的预感,他似乎可以大胆猜想,这女人就是“他”下一个猎杀的目标。
可他不懂,“他”挑选目标的依据是什么,明明那个女人并没有使用FUMOX牌的口红,更没有自杀的倾向,和凌柏琳是完全不同的人。
还没仔细的思考过来,他又重新进入了昏睡。
这一次醒来,已经是三天后。
“他”果然还是把那女人杀了。
看着日月刊刊登的新闻内容和一张张现场照片,他躲在黑暗之中,陷入无尽的沉默。
完美无瑕的妆容和画作都是出自于他的手,他的手法和技巧。他终于知道,原来“他”知晓他的一切,学习了他的一切,甚至能透过眼睛窥探着他目光所及的每一处。“他”听得见也看得见,拥有双方的记忆。
所以,从来无知的,只有他一人。
“他”的意识比他想象中的强大许多。
或许这幅身体本来就是属于“他”,“他”才是真正的逢画之,而他不过就是分裂出来的小意识而已,那么的微不足道,是他擅自盗取了“他”的身体,沉浸在自己自以为是的快乐里,傻傻地以为他已经痊愈。
真是……愚蠢得让人可笑。
直到他得知“他”跟踪的第二个、第三个目标后,他终于知道了“他”挑选目标的依据。
原来是想杀光所有伤害过程向昀的人啊。
果然是逢画之,连爱人的方式都这么极端。
而“他”甚至把程向曦的生命也抹去,他才不住大笑起来,又笑又哭。
那个傻子知不知道?杀了她身边的所有人,哪怕是曾经伤害过她的,她都不会为此而高兴,甚至会恨他,恨之入骨。因为她善良啊,怎么舍得让任何一个人为了她而死去。
最后,他终于完全闭上了双眼,陷入无尽的黑暗中,看不见也听不清。
再也看不见她的笑了,也再也听不见她的声音。
——
他是一个天生的疯子。
喜欢血腥,喜欢暴力,他不喜欢交朋友,更不善良。
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一直是他的行事方式,反正他从以往至今都是如此,所以他杀了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,甚至抹杀了逢若耀的生命,因为他不需要,不需要亲人,也不需要朋友,更不需要爱人。
但他没有料到,逢若耀的死亡会给他带来如此大的冲击,让他沉睡了很长一段时间,那之后一直以“善良”的他活着。
看着自己在监狱里描绘逢若耀的模样,看着自己认识新的朋友,看着自己学习在不同的人脸上画上色彩。
可惜那个他不爱杀戮,很是无趣。
就这样无趣的度过了好多好多年,他像是一个安静的旁观者,看着自己走在阳光下。
那个自己甚至还“喜欢”上了一个女生?
喜欢?他这样的疯子懂得什么是喜欢吗?
反正他不懂得。
直到重遇FUMOX,涌入的回忆和痛楚扰乱了他的心智,让他重新有机会夺回身体的控制权,而他也成功了,只是一开始夺回身体的次数不多,但也足够他开始一场杀戮的游戏。
之前的他太无趣了,他必须得让他活的鲜明一些才行。
所以他旋转着手中的口红,上面印着的字眼尤其醒目,让他灵机一动,想了一场很有趣的游戏。
凌伯琳那个女星很想死,但又缺点勇气,他正好能为她补上这点勇气,一言一语诱导着,让她成为自己的第一个实验品。
看着镜子里画着完美全妆的女人,他只觉得身心舒畅,见证她慢慢毒发身亡的感觉,像是往他干枯的心脏重新投入了血液,一点一点鲜活起来。
这才是他啊,是真正的逢画之。
——
第一次遇见她,是在一次舞会里。
他接了一个化妆的工作,所以不得已去到那里干活,可吵杂的环境和熙攘的人群让他升起了不耐和烦躁,尤其在看见一张一张虚伪而自以为高尚的恶心面孔,就让他想把所有人都杀尽,杀得干干净净,这世上就不会有这些恶心的人们了。
直到听见她的一声叫唤。
好神奇,在看见她的模样以后,心里忽的仿佛流过一丝暖流,一点一点平复了他满身的杀意。
那一刻起,他便知道,这一个就是“他”喜欢的女孩啊,
而在看见她因为一个女人说的话而伤心难过时,他竟也升起了怒火,这是他们心心念念都要保护的女孩,他也不会让任何伤害她的人难过,一个也不行。
所以他漫无目标的杀戮游戏有了方向。
杀光伤害她的人,那样她就不会难过受伤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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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向昀这个女人于他而言是什么呢?他也搞不清楚,他只觉得这个女孩很特别,总是能让他烦躁不已的心冷静下来,一瞬间没了杀戮,而他也终于明白那个自己喜欢她的原因。
她聪明能干,善良勇敢,
与他完全相反,所以他们才会被她深深吸引吧,再也无法把目光从她身上抹去。
活在黑暗里的人,从来向往光明。
“你不怕我吗?”他问过她。
可他万万没想到她的回答是如此,完全出乎他的意料,也让他的心跳一瞬间乱了节奏。
这是什么感觉呢?既兴奋又痛苦,既悲伤又高兴。
心跳的频率很快,比杀人给他带来愉悦时的心跳还要快速,所以他有一瞬间晃了神,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格开始蠢蠢欲动,像是想挣脱他的控制,拥抱眼前这个女孩儿。
“我是个自私的人,所以我不怕。”她说。
她说她不怕啊,不怕他这个疯子,不怕他这个神经病,不怕他这个怪人。
傻子,真傻。
可是,他又怎么会因为她而乱了心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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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医院的那段日子,或许是他最快乐的时光。
很可笑吧,一个杀人如麻的疯子,竟然也会拥有快乐。
从前他不理解那个自己和吴祟的友情是如何的,他甚至来不及感受太多,吴祟就已经入狱,所以他始终不懂,不懂他们口中的友谊是什么,他们享受的快乐又是什么。
可听着她,听着他们在他耳边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,哪怕是一句句唠叨和无关紧要的废话,他竟觉得自己懂得了。
程向昀每天诉说的故事都很有趣,让他不自觉的想要听取更多。
厉沐尘做的饭很好吃,比他这辈子吃过的所有食物都好吃。
壮牛的声音很聒噪,但有好几次竟然把他逗笑了,明明他已经很久不曾拥有过笑容。
董沾的唠叨很多,像是把他当成了玻璃罐里的瓷娃娃,保护得完好无缺。
他其实有好多次机会都可以逃走,在董沾出外打电话的时候,在壮牛因为太困而打瞌睡的时候。只要从窗口一跃而下,他就能顺利逃出他们的视线,让他们再也找寻不了他的踪迹。
可是,他居然想多待一会儿。
让这样的时光再漫长一些。
让他能在她的身边,再伪装得长久一些。
可是,那又如何呢?
他是真的不想再回去那座恐怖的牢笼,不想在那昏暗的地方想她,独自一人承受痛苦,所以他还是趁着董沾和壮牛离开的间隙,逃出了医院。
他本就该一个人生活在阴沟里,不配仰望他们的光明。
因为他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。
他永远不会忘记,他竟然也有那么一刻钟,甚至一分,一秒,奢望过,要是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就好了,能和他们成为朋友,哪怕得不到程向昀,他都觉得是快乐的。
可惜他永远都回不去了,至少这辈子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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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向昀出事了。
他跟踪时得知一名叫做刘开的人偷偷掳走了程向旸,威胁程向昀必须独自一人去到一片荒废地方赴约,否则就杀了所有一起前去的人,她当然只能乖乖听话,不让身边的所有人跟去,连厉沐尘都不行。
但他还是跟着去了。
他不怕死,一个杀人魔不怕死亡,只怕自己竭尽心力保护的人受到伤害,连她身边重要的人都不行,他不舍得让她掉一滴眼泪。
所以,他即使是死,也要让她和程向旸安全离开。
一个只会要挟人的普通杀人犯而已,他可不怕。
可当刀锋划破喉咙的那一刻,他首先是感受不到痛楚的,但慢慢的,血越流越多,被划开的口子很大,大动脉里的血液都迫不及待地往外涌出,像是焦急想要摆脱主人的身体。
血液从捂着伤口的指逢中,全落在他的衣衫上,显得刺眼而突兀。
“逢画之——”程向昀在尖叫,唤醒他逐渐混沌的意识,用刀伤他的人居然还在笑,笑的狂妄而癫狂,他当然不会让他好过。
他强迫自己清醒过来,使力揪住刘开举着刀的手腕,刘开似乎没有料到他还有这么大的力气,一时没反应过来,刀已经被他夺去,转而插在自己的胸膛上。
“呃……“刘开因为痛楚而倒下,他的刀也从未停歇,一刀又一刀落在刘开的身上,脸上,不停的。
“啊——”程向旸发出了一声尖叫。
他在害怕他吗?害怕他这个杀红眼的疯子。
直到刘开已经面目全非,毫无生息的仰躺着不再挣扎,,他才终于失去所有力气,软倒在刘开的尸体旁。
随着他的动作汹涌而出的血液连着他的生命,一点一点在流逝。
“逢……逢画之……“程向昀向他扑来,伸手把他揽在怀里,手搭着他捂住伤口的手,慌乱的想摁住他的伤口,不让他的血流得那么快。“逢画之!”
“你……不要哭。”为什么他已经竭尽全力,甚至拼上了自己的命,还是让她哭泣了呢?
他果然没办法哄她开心。
其实这样也好,他死前能在多看她几眼,这一次,他终于不用躲在暗处看她,而是正大光明的,就在她面前。
死亡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,是这样感受着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在消逝。
于他而言,这无疑是一种解脱。他终于不用再痛苦,而这个世界也终于少了一个杀人魔。
只是,他以后再无法保护她。
人们不是总说,人死前,这一辈子的记忆就会像走马灯一样,一幕又一幕,闪在自己眼前。
现在,他那些痛恨的,执著的,痛苦的都不在了,只剩下逢若耀单纯灿烂的笑脸,还有她……还有全部的她。
厉沐尘说,喜欢一个人,就是不知不觉中,已经整个世界都是她。
所以,他想,他一定也是喜欢程向昀的,一定是。
否则,他怎么满脑子都是她呢?甚至忽然就不舍得这么死去了。
他的眼光很好,因为他喜欢的女孩儿,是全世界最好最特别的女孩儿。
可是啊,他们都得不到她的。